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高效解纷 天府中央法务区司法确认中心首案

发布时间:2021-07-01 16:51 浏览次数:553

5月31日,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于天府中央法务区主持调解一起购销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后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实施细则》,引导当事人双方依法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成立的天府中央法务区司法确认中心申请司法确认,这是天府中央法务区司法确认中心落成后的司法确认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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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技术公司与某能源科技公司于2014年4月签署采购合同,约定某能源科技公司向某技术公司购买设备,某能源科技公司向某技术公司支付货款8937000元。合同签订后某技术公司即开始供应设备,至2015年5月,某技术公司为某能源科技公司供应完最后一批设备,已完成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2016年11月,某能源科技公司据最终买方的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对某技术公司供应的设备进行了最终验收。按双方约定某能源科技公司至此应当支付完合同全款,但至今某能源科技公司仅向某技术公司支付了6300000元,仍欠付2637000元。

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在了解了基本事实后,随即组织开展调解,达成调解方案后,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谭书琴法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并最终做出了予以司法确认的裁定。

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依靠调解低对抗性、低纠纷解决成本、高成效、维护当事人形象、结果可控性等突出特点,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度融入到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有力支撑。